2005年职业培训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职业培训为就业服务的方向,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抓手,立足省内,放眼"长珠闽",全面启动百万技术工人培训工程,重点抓好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岗位成才示范工程和小企业孵化工程等"四大工程"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进我省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为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构筑人才保证。
总的目标任务是,全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42万人次,技校招生达到3万人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规模在2004年的基础上增长10%以上,达到20万人次,其中技师4000人,高级技工3万人。职工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改善,高技能人才的比例明显提高,逐步形成梯次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
一、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端带动作用
(一)加强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在总结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举措。
(二)继续抓好"五年三万"新技师倍增计划的落实。2005年全省要确保完成4000人新技师培养任务,力争培养4500人。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信息制造业、电力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其骨干培训基地作用。
(三)继续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国资委赣劳社培[2004]33号文件的要求,抓好省冶金集团公司、省铜业公司、江西凤凰光学仪器(集团)有限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的实施,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四)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建设。各地要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按时保质完成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建设的信息采集工作,确保200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建库任务。
二、实施"四项工程",整体推进职业培训工作发展
(一)实施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与工业园区企业对接平台。加强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与工业园区企业的联系,普遍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大中城市技能人才供求状况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今年要以用工紧缺的工种为重点,确定20-30个重点培训的职业(工种)向社会发布。
实施工业园区技工定向培养计划。抓好技工学校为工业园区定向培养5000名技工实施办法的落实。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各技工学校要按照分配的定向招生指标,完成招生任务。各技工学校还应积极与工业园区企业联系,签订技工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积极探索我省实行订单式培训输出工作机制,在全省建立服装缝纫、家政服务、制鞋、服务员等特色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形成我省区域特色的培训基地,及时为工业园区培训合格的技能型人才。
(二)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
在全省培育10所在校生规模5000人以上的样板技工学校,10所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大、质量高的样板高职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0个企业职工培训样板基地等30个样板工程。提出样板工程建设的具体标准、要求和实施的方法、步骤。今年争取有10所样板培训机构向社会公布。
(三)实施技能人才岗位成才示范工程。
2005年在全省评选20名优秀技术能手,作为高技能人才的标兵,以省政府名义表彰并给予一次性政府津贴。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形成国家、地方以及行业企业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
在全省开展百名名师带徒活动。选择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以高级技师和技师为骨干的名师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名师带徒活动,通过名师带徒,促进岗位成才。
组织开展各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今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竞赛;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行业部门和单位开展各类技能竞赛。通过竞赛调动广大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学技术、比技能的积极性。
(四)实施小企业孵化工程。
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小企业孵化工程的实施。通过多种形式和引导,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创业意识,鼓励和引导劳动者自主创业,强化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跟踪等环节服务,充分发挥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整体效应。实施"培育千个小企业,带动万人再就业"
小企业孵化计划,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改革,促进培训机构发展
(一)研究提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办法。重点抓好非民办培训实体审批办法的改革,制定非民办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促进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壮大。
(二)积极发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有条件、有愿望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扩大我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模。各设区市要有计划地扶持1-2个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做强做大,成为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样板。健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全面换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许可证》。
(三)开展公共职业实训平台建设试点。在南昌市等中心城市,进行创办面向社会的公共职业实训中心的论证和试点,逐步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实训中心由中心城市政府投入,面向社会开放,为企业、学校以及个人提供实际操作训练服务,同时也为技能人才评价提供服务。
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继续推动技工学校的改革发展
(一)继续抓好《江西省技工学校2004-2010年发展规划》的落实,扩大技工学校培养规模,进一步发挥高级技工学校培养基地的重要作用,2005年力争再有2所技校在校生达到万人规模。
(二)加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以公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办学等多种形式发展技工教育,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办学层次。全年力争新设立民办技工学校5所,增加国家重点技校1-2所,省重点技校1-2所。
(三)深化技工学校教学改革,开展技校学分制的研究和试点,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和信息技术教育,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大力培养适应我省几大支柱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
(四)加强技工学校管理,研究制定完善具体管理办法。开展技工学校职业资格证书取证率和专业设置的专项检查。加快建立以就业率、与企业联系程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取证率为主要内容的技校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技校教学质量。
五、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一)大力推进院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大对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做好百所职业院校推进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我省的国家级试点,同时在部分院校进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相联系的试点工作。
(二)进一步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继续做好建设行业鉴定工作,开发物流等新职业的职业资格鉴定,在保证鉴定质量的基础上,实现鉴定数量规模增长。
(三)进一步推进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改革工作。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加大技师评审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打破身份、资历限制,扩大考评范围,全年技师评审安排两次。继续推行7个职业(工种)技师社会化考评的试点,创新考评技术,改进完善考评方法。
(四)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健全国家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和督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质量督导机制。建立鉴定质量举报查处制度,加强鉴定过程管理。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推广智能化等先进考试技术和方法的应用,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切实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水平。
(五)继续做好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立法工作,配合做好《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的立法调研。
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一)加强职业培训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培训急需的实用教材。继续抓好职业培训教材供应和发行,确保培训鉴定的需要。
(二)加强各级鉴定中心和鉴定机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树立职业培训和鉴定机构的文明窗口形象。
(三)加强职业培训鉴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全省职业培训行政管理和鉴定机构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继续抓好考评员的培训,扩大考评员队伍,提高考评员素质。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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